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    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>通知公告>正文
内蒙古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笔试公告
───
2025-07-04 20:09     来源:内蒙古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    浏览次数:

    根据内蒙古地质矿产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和《内蒙古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的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    一、报名情况:
    截至7月4日,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共有20人,分别为:张浩宇、冯波、曹文龙、齐硕、张宇、王强、赵靖宇、常政、田鑫、王学、王敬宝、郭俊良、董晓鑫、钟德虎、张瑞华、王建飞、毛伟、任旭、杨国龙、黄智。
    二、参加笔试人员情况
   按照公司招聘公告中所需专业的要求及招聘条件,经与上述20人电话联系,张浩宇、冯波、曹文龙、齐硕、张宇等5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应聘,其余15人参加本次笔试,分别为:王强、赵靖宇、常政、田鑫、王学、王敬宝、郭俊良、董晓鑫、钟德虎、张瑞华、王建飞、毛伟、任旭、杨国龙、黄智。
    三、笔试安排
   (一)笔试时间
    2025年7月6日(星期日)上午8:30—10:00。
   (二)笔试地点
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大街33号内蒙古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楼道德讲堂(315)。
    三、笔试注意事项
   (一)笔试内容涵盖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,考生应做好相应准备。
   (二)考生须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,持有效身份证件(含居民身份证、临时身份证、护照、社会保障卡)原件进入指定考场,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,并将有效证件放置于考桌左上角,以便监考人员核验。
   (三)开考30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得入场;考试期间,考生不得提前交卷、退场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笔试资格。
   (四)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,考生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0分钟完成入场,随后将宣读考试注意事项及考场指令,因个人原因迟到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   (五)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等必要考试用具。严禁携带书籍资料、计算器、手机及其他具有电子、通信、计算、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座位区域;已携带入场的,须按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。考试期间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违反者将依规处理。
   (六)交卷时,考生须配合监考人员完成试卷及答题卡验收工作,拒不配合导致的一切后果,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内蒙古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2025年7月4日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
分享到: 微信 新浪 QQ

责任编辑:
主办单位:内蒙古地矿局 承办单位:内蒙古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mail:nmgdkwy@163.com
联系电话:0472—5328221 传真:0472—5328221 地址: ICP备:2007228号
内蒙古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 网警备案号:null 技术支持:汇联科技